致人死亡的事件后,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——根据案卷记载,在所有斗殴致死事件中,有80%以上是先发出挑衅的那一方最终死亡。这位社会学家基于这个统计结果洋洋洒洒写了篇论文,寄给学术期刊,等着拿奖。 当然,这篇论文后来被打回来了,期刊主编用语委婉地提醒了该学者这样一个问题:人们斗殴,大都发生在黑灯瞎火的犄角旮旯,一旦一方死无对证,肇事者人嘴两张皮,当然会把寻衅的罪责推给死者,以帮助自己脱罪了!这样的数据,能拿来当立论的基础吗? 不过,这个故事并没有结束。20世纪80年代正是美国警界测谎仪推广最普遍的时期,上述命案中,不少嫌犯都上过测谎仪。 也就是说,当这些人一口咬定是对方首先寻衅滋事时,大部分人都觉得自己说的是真相。虽然从宏观结果上看,这么多主动找碴儿的人遭遇“反杀”,是不符合常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