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条热搜把我踩进泥里。 我只相信证据。 第二天,法院那边传来消息:周艳在拘留所里闹了一整夜。 据说她先是哭,哭完骂,骂完又开始哭。她要求见律师,但她的律师已经申请解除了委托。她要求见她妈妈,但她妈妈被法院传唤后一直在躲,电话不接,人也不见。 她一个人被关在拘留所里,身上还穿着开庭时那件白色连衣裙。 那条裙子她已经穿了两天了,皱巴巴的,领口有一块不知道什么时候蹭上的污渍。 那个在法庭上哭得梨花带雨、让无数人红了眼眶的“受害者”,现在连个哭诉的对象都没有。 看守所的女警后来跟人聊天时说了一句话,被传了出来: “她说她要见陈锐,要当面问他为什么不给钱。” 为什么不给钱。 这四个字,比任何证据都更能说明问题。 因为一个真正的受害者,不...